
打官司很重要的一点,用证据说话,切记不要掉入【自证的陷阱】
1️⃣先和律师说,律师绝对不会掉到自证陷阱中,但是不要忘了还有举证责任分配这一说,
举证责任一定要综合判断这个举证责任到底需要不需要你这一方提交证据。这个问题说起来有点复杂,
比如拿比较简单的劳动案件举证,员工认为劳动案件所有举证责任都在公司,什么材料都不拿,结果公司开庭时候说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是员工自己不去上班的。或者公司主动提交了劳动关系的证据,结果员工压根没有相关的证据。
再比如继承案件,你就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觉得提供遗嘱一方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也不完全是这样,举证责任分配到你这一方就是需要提供证据的,而且这类案子还有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关键证据开庭前务必把举证责任搞明白,搞不明白可以提交证据用来辅助说明,说白了有办法捶死对方,就主动找捶死,证据可以用来「说明」或者用来「影响法官自由心证」
2️⃣普通人打官司的弱势就在于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法官和律师一般开庭会整理一个争议焦点,这个争议焦点就是案件的关键点,而非法律人士是根本看不见案件焦点在哪里的。
比如我一个案子当事人自己认为他家陈芝麻烂谷子的类似于“他妻子对她妈不好”这种事非常重要,一定要和法官说,而我觉得法院完全不会看这些的,因为这部分是之前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
再比如一个案子原告有三个拆迁房,确实要分给被告一个,他主张不分的原因被告没有政策获得该房屋。反而是给被告提供证据让被告证明这个政策没有法律效力的话,就可以获得房屋了。
所以举证责任非常重要,如果掉以轻心,会让原本有希望赢的案子,最后糊里糊涂的输掉了。